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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汉区公租房新就业职工申请条件


来源: 本地宝


【资料图】

武汉江汉区公租房新就业职工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

(2)申请人为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六年;

(3)上年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4)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

(5)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承租公房。

注:市、区政府引进并纳入“黄鹤英才计划”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市、区工作的市级以上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不受收入和毕业年限限制。

[责任编辑:cq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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